湖南省2025年度司法行政机关面向司法警察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考录公务员面试、职位选择工作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2025年度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面向司法警察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考录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工作进度安排,现将面试、职位选择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为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司法厅研究划定专项招录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对象
按招录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同职位体能测评、体检、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2∶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5月17日,具体面试考生分组见附件。
(四)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为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崇学楼(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
(五)入场时间
考生上午7:30-8:20入场,上午8:30仍未到达学院警训楼前坪考生集中抽签处相应组别报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按放弃面试处理。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笔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2.考生不得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穿戴设备进候考室、考场,面试时不佩戴手表、饰品。
3.面试期间,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
4.考生须文明应试,不大声喧哗,不破坏卫生,不在考场、候考室、候分区、卫生间内抽烟、嚼槟榔。
5.抽签在下午面试的考生,统一免费提供中餐。
6.考生不准驾车进入面试考点,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考生请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安排时间,从学院西门提前到达考点。
二、职位选择
(一)职位选择对象
根据招录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体能测评、体检、笔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确定职位选择对象。具体名单于5月17日面试结束后公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职位选择:
(1)在2025年7月31日前未能取得毕业证的;
(2)在招考过程中,已被其他机关确定为公务员拟录用对象的;
(3)在职位选择时所受处分未解除的;
(4)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二)职位选择时间
职位选择时间为5月18日上午。
(三)职位选择地点
职位选择地点为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警训楼。
(四)职位选择流程安排
考生上午7:30-8:00到达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警训楼前坪集合,完成身份核对,发放名次贴。上午8:10-9:00,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至警训楼二楼参加职位选择培训。上午9:30正式开始职位选择。
(五)职位选择须知
1.考生应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不得迟到。上午8:00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考生,其职位选择顺序排在所有按时集合的考生之后。
2.考生应服从管理、听从指令、文明选择职位,不大声喧哗,不破坏卫生,不得随意走动,听从现场指令,由引导员带到预选区按序列队,考生在未接到通知的情况下不得进入职位选择区。
3.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职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直至所有职位全部选择完毕。
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各科目原始分之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面试成绩进行排名。每名考生选择职位的考虑时间不超过2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的考生,待第一轮职位选择结束后列入第二轮选择,最后仍不选择的,视为放弃选择职位。
4.职位选择中,考生如放弃职位选择,则依次递补,直至所有考生或者职位全部选择完毕。放弃选择职位的,须签署《放弃选择职位承诺书》,今后不再享受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有关政策。
5.职位选择严格执行回避有关规定。报考人员不得选择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选择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6.职位选择结束后考生须立即离场,不在场内逗留。
湖南省司法厅政治部
2025年5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s://www.hnsfjy.cn/page/contentshow.aspx?id=20250514160315896